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
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
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
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
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
此不可不察也。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
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如此者身危。
规异事而当,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此者身危。
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此者身危。
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如此者身危。
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如此者身危。
强以其所不能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
故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则以为卖重。
论其所爱,则以为借资;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
径省其说,则以为不智而拙之;米盐博辩,则以为多而交之。
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
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
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
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
其心有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
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
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
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
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
有与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
彼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之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
大意无所拂悟,辞言无所系縻,然后极骋智辩焉。
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
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皆所以干其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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