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仆程三郎,带银一百余两,往松江买梭布,往福建建宁府卖。
复往崇安买笋。
其年笋少价贵,即将银在此处买走乌铜物,并三夹杯盘,诸项铜器,用竹箱盛贮,并行李装作三担。
崇安发夫,直以水口陈四店写船。
陡遇表亲林达亦在此店中。
达问买甚货物,维曰:"
只买些铜器去,更带杯盘等,欲留家用。
达同牙人陈四,代讨一箭船。
柁公赖富二,水手李彩、翁暨得,搬其行李上船甚重,柁公疑是金银,乃起不良心,一上船后,再不搭人。
维曰:"
我要速去,何如不搭人。
"
柁公曰:"
今将晚矣,明日随搭数人。
"
便开船。
维叫三郎买些酒菜,今晚饮用。
柁公与水手三人商议,今晚错过机会,明日不好动手。
维与仆饮醉熟睡。
半夜后,柁公将船移于闲处,三人将他主仆以刀砍死,丢尸于江。
打开箱看,乃是铜物,止现银一十五两。
富二曰:"
我说都是银子,三人一场富贵,原来是这东西。
"
彩曰:"
有这等好货物,也多值银。
"
富二曰:"
发在何处去卖。
"
彩曰:"
何愁无卖处,可安船在一处,沿途发卖,岂无人买。
"
林达与四维分袂之后,已三个月矣,始到家中往拜四维。
维父曰:"
小儿出门,尚未归。
"
达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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