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类 在船骗-《杜骗新书》

第十二类 在船骗(第3页)

同仆程三郎,带银一百余两,往松江买梭布,往福建建宁府卖。

复往崇安买笋。

其年笋少价贵,即将银在此处买走乌铜物,并三夹杯盘,诸项铜器,用竹箱盛贮,并行李装作三担。

崇安发夫,直以水口陈四店写船。

陡遇表亲林达亦在此店中。

达问买甚货物,维曰:"

只买些铜器去,更带杯盘等,欲留家用。

达同牙人陈四,代讨一箭船。

柁公赖富二,水手李彩、翁暨得,搬其行李上船甚重,柁公疑是金银,乃起不良心,一上船后,再不搭人。

维曰:"

我要速去,何如不搭人。

"

柁公曰:"

今将晚矣,明日随搭数人。

"

便开船。

维叫三郎买些酒菜,今晚饮用。

柁公与水手三人商议,今晚错过机会,明日不好动手。

维与仆饮醉熟睡。

半夜后,柁公将船移于闲处,三人将他主仆以刀砍死,丢尸于江。

打开箱看,乃是铜物,止现银一十五两。

富二曰:"

我说都是银子,三人一场富贵,原来是这东西。

"

彩曰:"

有这等好货物,也多值银。

"

富二曰:"

发在何处去卖。

"

彩曰:"

何愁无卖处,可安船在一处,沿途发卖,岂无人买。

"

林达与四维分袂之后,已三个月矣,始到家中往拜四维。

维父曰:"

小儿出门,尚未归。

"

达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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