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会国用,三分二在宾客,其一在国,管仲惧而复之。
公曰:"
吾子犹如是乎?四邻宾客,入者说,出者誉,光名满天下。
入者不说,出者不誉,污名满天下。
壤可以为粟,木可以为货。
粟尽则有生,货散则有聚。
君人者,名之为贵,财安可有?"
管仲曰:"
此君之明也。
"
公曰:"
民办军事矣,吾欲诛大国之不道者,则可乎?"
对曰:"
不可。
甲兵未足也。
请薄刑罚,以厚甲兵。
"
于是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以甲兵赎。
死罪以犀甲一戟,刑罪以胁盾一戟,过罚以金钧,无所抑而讼者,成以束矢。
公曰:"
甲兵既足矣,吾欲诛大国之不道者,可乎?"
对曰:"
爱四封之内,而后可以恶竟外不善者,安卿大夫之家,而后可以危救敌之国,赐小国地,而后可以诛大国之不道者,举贤良,而后可以废慢法鄙贱之民。
是故先王必有置也,而后必有废也;必有利也,而后必有害也。
"
桓公曰:"
昔三王者,既弑其君,今言仁义,则发以三王为法度,不识其故何也?"
对曰:"
昔者禹平治天下,及桀而乱之,汤放桀以定禹功也。
汤平治天下,及纣而乱之,武王伐纣以定汤功也。
且善之伐不善也,自古至今,未有改之。
君何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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