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李抚院受嘱沉冤 何知府谕民控部-《列女惊魂传》

第五回 李抚院受嘱沉冤 何知府谕民控部(第1页)

诗曰民寞奚关痛养心,忍教三命把冤沉。

中流堪羡何知府,愧杀堂堂李士林。

话说县主把张玉讦问道:"

你既肯事后作证公堂,何不先事解纷,邻舍救死,岂不好过伸冤?"

张玉道:"

情知众寡不敌,权势不登,初不意其刺杀,姑闭日以待其终止。

"

县主带笑道:"

你很口辩,据你说在外窃听,事至刺杀,其时吵闹嚎哭,四邻是必共闻,不止你一人独闻,岂有四邻闻声不救,必待你叫喊,然后齐出。

本县见你是个孤贫无赖之徒,串匪入室行劫,被冯氏母女知觉,你恐怕叫喊被获,遂至赶狗穷追,反酿祸,竟将他母女杀死,希图卸罪嫁祸权贵是真。

不动刑法你决不肯招。

"

骂罢,撒签喝打。

吓得百容心慌,连忙上前抱住泣诉道:"

张玉为人,小民信得无他,太爷幸勿冤枉,还望施恩息怒,另捕真凶。

"

县主那里肯听,拍案喝打。

众役喝开百容,把张玉推翻在地,重责四十,打得张玉叫苦连天。

百容见如此光景,连连叩头替张玉分辩。

张玉昏过哭道:"

小民拚死拚生公常作证,实望青天拘凶偿命,使白发红颜伸冤地下。

岂料党恶封冤,屠证灭口,小民虽死,誓必阴噬胡贼,杀却奸污,快息冤魂怨魄。

"

县主大怒喝叫左右夹起,众役把张玉夹住。

张玉昏迷数次。

百容在旁泪下如雨,叩头雪辩。

县主总不理,拍案喝招。

张玉抵死嚎冤,骂不绝口。

县主连连拍案喝众役抽紧夹棍。

张玉抵挡不住,双手一松双眼一闭,昏死在地。

县主忙叫松夹,命取水沃喷,喷之不醒。

百容见夹死张玉,忍不住大声道:"

太爷为朝廷命官,不是权门鹰犬,理应锄强扶弱,保护小民。

今凶手不追,证人夹死,虽则不民易虐,只怕上司难欺!

百容拚此微躯,势必沥情上控,看太爷能作威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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