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徵部徵为事凡不为其人与物而泛说者皆入此部-《因话录》

卷五 徵部徵为事凡不为其人与物而泛说者皆入此部(第3页)

杂事至,则尽用宪府之礼,杂端在南揖,主簿在北揖,两院则分坐,虽举匕筋,皆绝谈笑。

食毕,则主簿持黄卷揖曰:"

请举事。

"

于是台院白杂端曰:"

举事。

"

则举曰:"

某姓侍御有某过,请准条。

"

主簿书之。

若举时差错,则最小殿中举院长,最小侍御史举殿院长。

若杂端失笑,则三院皆笑,谓之"

烘堂"

,悉免罚矣。

凡见黄卷罚直遇赦悉免,台长到诸院,凡官吏所罚,亦悉免。

御史历三院虽至美,而月满殿中推鞫之劳,惮于转两院。

以向下侍御史,便领推也,多不愿为,以此台中以殿中转两院为戏谑之辞。

每出入行步,侍御史在柱里,殿察两院在柱外,有时殿中入柱里,则共咍之曰:"

著去也。

"

三院御史主簿有事白端公,就其厅。

若有中路白事,谓之"

篸端。

"

篸端有罚。

殿中已免巡,遇正知巡者假故,则向上人又权知,谓之"

蘸巡"

台官有亲受除拜喜庆之事,则谒院长、杂端、台长,谓之"

取贺"

凡此皆因胥徒走卒之言,遂成故事。

院长每上堂了各报,诸御史皆立于南廊,便服靸鞋以俟院长。

立定,院长方出。

相揖而序行,至殿院门,揖殿中。

又序行,至食堂门,揖侍御史,凡入门至食,凡数揖。


(第3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