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谈条件-《后娘重生:爸,我妈三天没打我了》

第13章 谈条件(第3页)

李建国颔首,“可以。”

张秀花见他答应得爽快,却没有多轻松,于是又补充,“我会把孩子一体看待。

我希望你也是。

以后你每个月工资寄七成回来养家,我每月会把花销写下来寄给你。

另外三成你自己存着,将来给你的孩子们结婚用。

至于我的三个孩子,我现在有点存款,将来也会留给他们。

我嫁到你们村,留的粮食会用来养孩子,但是钱要留着给我的三个孩子用。

我希望明算账,不要搞阴谋诡计。”

她上辈子就不是个聪明人,要不然也不会被许家欺负得那么惨。

女老板教她,她想做一件事之前,要把自己需要付出的部分列出来。

也要把自己得到的部分列出来。

如果两者相差无几就可以做。

如果付出多于收获,这事就不能做。

如果收获远远多于付出,也要想想里面是不是陷阱。

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只要别想着占便宜,你就不会吃亏。

她把自己需要付出的代价列出来,总体是两样:性价值和养育孩子。

她能得到的是:孩子生活质量提高一级和孩子的学费。

两者平等,谁也不占谁便宜。

李建国沉吟片刻点头,“可以。”

张秀花紧接着又补充一句,“不过我要彩礼,五十块钱。”

三十年后许多年轻人觉得彩礼很高,认为七十年代没有彩礼,其实这是错误的。

这时候农村结婚没有不要彩礼的。

毕竟国家不提倡自由恋爱,只提倡婚姻自主。

每个地方彩礼各不相同,重男轻女越严重的地方,彩礼钱越高。

流水村这边的彩礼价格不算高也不算低。

三转一响那是城里工人的标配,农村人没钱买,更没票买。

一般人家都是出粮食或是给钱,通常都是二三十至一百不等。

张秀花二婚还敢要五十彩礼,着实让队长老娘没想到,她愣了好半天,见李建国面上有些为难,忙把人拉到一边,“你是二婚,怎么还敢要这么高彩礼?”

张秀花解释,“他是军人,我嫁过去就得替他照顾三个孩子。

如果没有彩礼傍身,我心有点慌。”

其实还有一点,他是军人,和他结婚,就属于军婚。

军婚是保护军人的,不是保护军嫂。

他出轨,她都离不了婚。

当然这时候军人不敢出轨,因为有流氓罪。

可法律是会变动的。

她怎么也得给自己和孩子留个保障。

队长老娘犹豫怎么跟李建国解释才能促成这门婚事,却听他已经先一步开口,“就按照你说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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