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Anton只得又找自己联邦调查局的同学。
好在这个同学级别比较高,又托了档案处,总算给Anton弄了出来。
然而,读到那份档案,Anton还是呆住了。
眼前的人叫JimmyPerry,出生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上,6岁时父亲去世,11岁时母亲去世,从此这个人就开始混,14岁前就开始经常出入管教所,经过了无数次的“轻微处理”
、“未成年人拘留”
、最后被送到青少年改造中心,17岁终于如愿以偿依照地所在州法律,按照成年人量刑被判刑3年;2年后出来,不到一年再次犯罪,进去三年;最后一次还有个转狱记录,这次服刑的最后三个月竟然是在西部的诺斯监狱度过的,那是全美最令人恐怖的重罪犯监狱,被传得十分恐怖,条件十分混乱和严酷。
想想Jimmy那样子,他没法想象,他是靠什么一次次从那些地方熬出来的。
然后不到22岁,这个人的消费记录第一次出现在达拉斯,那应该是他第二次判刑转狱和出狱后。
显然,这人学聪明了,知道换个新地方重头开始混了。
到达拉斯之后,只有几次短暂的拘留,档案就结束了。
这个人现在已经不到36岁,只比Anton自己小两岁多。
Anton看那些案底,基本上是个不良记录的案例教材,数次盗窃、抢劫、参与走私、涉嫌贩毒、有伤风化,甚至还有一次强奸。
第一次判刑是因为吸食、贩卖和诱惑未成年人吸毒,第二次竟然是强奸幼童和参与杀人,这罪名让Anton十分反胃。
一个下午的工夫,从头看到尾,这份档案让他十分反感.Anton简直不敢自己的眼睛,眼前资料上的是一个陌生人。
Anton再看看那照片,是Jimmy,没有错,虽然年轻,但是他。
他不由一句句地想起那天西蒙斯的话:
--可惜狗穿上衣服也依然是狗!
--你自己清楚你是个什么东西!
--在那以前呢?有多少人上过你?!
--Jimmy,你一直不过是个渣滓。
至少那个Sam这点是说对了。
这不像是个卧底的档案,他仔细搜索也看不出对某个地区和帮派的针对性。
没有错,这个人不是警察,至少在档案被锁起来的这个部分不是。
他甚至有几分不愿意相信,但他又没法不相信,它太真实了,最后甚至还有现场的照片。
“Jimmy,你又是怎么取悦那个联邦警官的?!
让他给了你今天的身份?让你现在能像个人似的坐在这里?!”
Anton想起那个Sam说的话,看看档案,签封的人叫莱恩,应该是个联邦调查局的负责人,那么说,这就是他那个所谓的联邦调查局的“BF”
吗?他脑袋浮现出一个白发秃顶、大腹便便、样子有点庸俗猥琐的中年人。
可能,档案里这个人会勾引他,得心应手,或者任何其他手段。
Anton叹口气,不由自主地揉揉太阳穴,闭上眼睛,可是头脑里浮现的,竟然是床上一具呻吟扭动的肉体。
那么这一切,和斯特林奇又有什么关系呢?
“Anton!
Anton!”
门乒地一声被撞开,Roger高喊着冲进来,“郑焕龙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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