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莫莫亲近起来,就像一对普通的双胞胎那样亲近。
十几年的分别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的隔阂,我们默契完美的像是一个人。
自从正式认识了之后我们经常互相走动,莫莫把她宿舍的钥匙给了我,而我因为住在家里所以并没有什么可以用来交换的钥匙。
莫莫给我的钥匙上面刻着我刻了自己的名字:萱萱。
而她的钥匙上面刻着的是莫莫。
我学过篆刻,虽然不算很优雅但是很能修心,不过这倒是我第一次在金属质地的东西上刻。
莫莫劝我直接给专营店去刻,我给了她个微笑就轻松撂倒了她,可惜金属的东西依旧难刻,不管我抛多少个媚眼儿这玩意依然僵硬的维持它的金属本色。
我一边刻着一边想起了《金钱帮》,话说当初那小受刻铜钱的时候小攻可是一脸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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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踏进莫莫的宿舍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我的照片,到处都有,有大有小有挂历有海报,但是很明显都不是学校里我的粉丝俱乐部出产(话说这些粉丝俱乐部的人号称是我的粉儿,但是依旧只能够凭借发型衣着来区分我和莫莫),一看就知道是特别制作。
我倒是没有惊着,只是淡定的开玩笑:“我说你这是在自恋吗?”
莫莫杏眼一瞪,给了我个嘲笑的颜色:“我就不信你屋里没有这些。
”
话说莫莫的亲卫队也不少,至少我购买起有的没的还是蛮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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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莫莫交好的事情我没有和老爹说,毕竟他和莫莫的母亲离了婚,不管我和莫莫关系好不好也不能让他俩复婚。
但是我清楚他肯定知道我和莫莫勾搭上了,毕竟每天接送我上下学的那群黑衣人又不是什么棒槌小攻。
虽然他们不棒槌,但是我爸棒槌——就算业内人士都称他为商业巨擘,但是在我眼中他就是个棒槌。
从小我就问过他为什么我没有妈妈,当时他一口咬定他自己雌雄同体我就是他自攻自受后怀胎十月的产物。
但是在我可以轻易拿到的户口本里我们家明明白白的写着俩迁出人士,而我也改过名字:就是从万俟轩辕改为万俟轩,不仅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FEEL,更是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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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我放学的时候黑衣人们又来接我,可是等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招摇过校后,却发现接我的车消失了。
于是我很冷静的给莫莫打电话,那边莫莫也很冷静的告诉我,她一出校门就看见一闷骚的加长凯迪拉克,她一边踅摸着是不是我的座驾一边就凑了上去,然后一个平胸小白受突然从司机席下来拽着她高呼“小姐你终于来了!
”然后就把她塞进了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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