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隋唐五代社会等级-《隋唐五代史研究》

第十七章 隋唐五代社会等级(第1页)

第一节门阀

物有欲摧折之而适以扶持之者,唐代官修谱系之书是已。

《旧唐书·高士廉传》云:朝议以山东人士,好自矜夸,虽复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女适他族,必多求聘财,太宗恶之,乃诏士廉与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

于是普责天下谱牒,仍凭据史传,考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撰为《士族志》。

士廉乃类其等第以进。

太宗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

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

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

贩鬻松槚,依托富贵。

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只缘齐家惟据河北,梁、陈僻在江南,当时虽有人物,偏僻小国,不足可贵,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

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是朝士,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所以擢用,见居三品已上。

欲共衰代为亲,纵多输钱帛,犹被偃仰。

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昔汉高祖,止是山东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贵。

卿等读书,见其行事,至今以为美谈,心怀敬重。

卿等不贵我官爵邪?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

遂以崔干为第三等。

及书成,凡一百卷,诏颁于天下。

《经籍志》:《大唐民族志》一百卷,《新书·艺文志》同。

《旧纪》:贞观十二年正月,吏部尚书高士廉等上《氏族志》一百三十卷。

疑其书奏上后又有更定。

《李义府传》云:太宗命士廉、挺、文本、德棻等,及四方士大夫谙练门阀者修《氏族志》。

勒成百卷,升降去取,时称允当。

颁下诸州,藏为永式。

义府耻其家代无名,乃奏改此书。

专委礼部郎中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重修。

《新书·义府传》云:时许敬宗以不载武后本望,义府亦耻先世不见叙,更奏删正。

《通鉴》则云: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后本望,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孔志约等比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而未及义府。

盖义府虽以先世不见叙为耻,而其事之获行,则实以不载武后本望故也。

《旧书》专咎义府,恐非实录。

志约等遂立格,云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

于是兵卒以军功致五品者,尽入书限。

更名为《姓氏录》。

由是缙绅士大夫,多耻被甄叙,皆号此书为勋格。

谓其如勋之易得,非谓据勋为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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