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十二怒汉》

第一幕(第1页)

1957年,纽约某法院陪审员合议室

夏日炎炎,下午

TwelveAngryMen

这是一个宽敞、昏暗、空旷、需要粉刷的房间。

后墙有三扇窗,可以远瞰纽约市天际线。

合议室紧邻盥洗室,配有洗手盆,再里间是厕所。

一张疤痕累累的大桌搁在正中,旁边围着十二把椅子。

靠墙有一把长椅,上方是电扇。

屋内另有几把椅子、一张小桌,外加饮水机、纸杯和废纸篓。

饮水机上方有一个时钟,另有一排挂衣钩,上方是一块搁板。

桌上散落着铅笔、便笺簿和烟灰缸。

夜间有荧光灯照明,开关在门后。

幕起,屋内无人。

法官声音起。

法官(画外音):……以上即本庭从法律角度对本案的解释。

陪审员先生们,我现在向你们做最后指引。

一级谋杀罪,即蓄意杀人罪,是最严重的刑事指控。

你们都已听过证词,清楚法律如何适用于本案。

现在轮到你们履行职责,辨明各方说法真伪了。

本案已有一人身亡,另一个人生死未定。

我建议大家审慎、公允、全面地考虑此案。

如果存在合理怀疑,你们必须作出“无罪”

裁决。

但是,若不存在合理怀疑,你们必须基于内心良知,判定被告有罪。

无论如何,你们的裁决必须一致。

如果你们裁定被告有罪,本庭绝不会手下留情。

本案被告将被强制适用死刑。

[1]

(门开了,守卫入内。

手拿一块写字板,上面夹着陪审员名单。

我一点儿也不羡慕各位的工作。

这可是一份沉重的责任。

谢谢诸位。

(稍许停顿。

传来陪审员们的脚步声、话语声。

守卫:好了,进来吧,先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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