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内庭在沃尔特·E.霍夫曼法院大楼[1]四层的西侧翼,内部有一套相连的办公室,我手下的法院职员都在此工作。
每到将要宣布判决的上午,这里的气氛总是与平常不同。
所有工作人员都比平常安静,表情也更加肃穆。
假如你曾到过联邦监狱,就能明白大家为何这样了。
联邦监狱是非常可怕的地方,那里的运作方式让囚徒的人性都逐渐泯灭了。
再瞧瞧我们的入狱率,几乎比其他国家要高出七倍,甚至比斯大林统治时期的苏联都高。
一个社会居然需要把这么多人关起来,难免令人感到不安。
这就是我工作的一部分,但绝不是我喜欢的那部分。
我的职员都明白这一点,所以总是在这样的上午给我留一些个人空间。
因此,当我走进小厨房,给自己倒了点儿咖啡时,我不无惊讶地听到杰里米·弗里兰的声音从他的办公室里传来。
“法官阁下,您现在有空吗?”
杰里米快四十岁了,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他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沙褐色的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
他一直坚持锻炼,每周的跑步量至少有二十英里[2],身材保持得很好。
来上班时,他总是穿着剪裁合身的西装,并完美地搭配着各色领带。
他的性格较为柔弱,而且至今未婚,所以我觉得他可能是个同性恋,不过我们从来没谈过这个话题。
促使弗吉尼亚州对同性恋婚姻解禁的波斯蒂克诉讼案[3],就是在我们法院下达的判决。
我对杰里米表示过,我觉得该案法官所下的判决是非常公正有力的,而且对于美国的公民权利而言,这是一次姗姗来迟的胜利。
作为回应,他只是冷静地分析了一下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4]。
杰里米的正式头衔是“法院专职文员”
,但是千万别被“文员”
一称蒙蔽了。
他是一名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多次将我从尴尬棘手的困境中解救出来。
在联邦法庭上,有许多规程都是不成文的,而是在数十年的具体操作惯例中演变出来的。
我刚离开参议院前来就职时,已经把这些规程惯例都忘得差不多了。
而杰里米就是我的秘密武器,多亏了他,我才能显得胸有成竹。
此前,杰里米一直在一位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手下任职。
那位法官退休了之后,杰里米同意接受挑战,从上诉法院调任地方法院,手把手地帮助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新法官。
他给我收集所需的材料和数据,管理年轻的法院职员,提前起草常规性的判决,并且在复杂的案件上充当智囊团。
我总是跟杰里米说,他是弗吉尼亚州东部地区有史以来最棒的专职文员,此话绝非虚言。
我来到他的办公室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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