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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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其他人在上帝、神或者鳄鱼的陪伴下长大时,我则是在科学的氛围中长大的。

假如你瞄准地球仪上的新几内亚使劲儿射出一箭,箭头很可能会从地球仪另一边一个叫格兰切斯特的地方穿出来。

这个小镇在英国剑桥的郊区。

我自幼在一座名为赫姆斯利的宅子里长大。

班克森家族的科学家们在这座宅子里前后住了三代了。

那里每张桌子、每只抽屉、每个壁橱,无不带有科学的痕迹:有小望远镜、试管、指秤、袖珍放大镜、寸镜、指南针、铜质望远镜,还有一盒盒的显微镜玻璃载片、固定昆虫标本用的针、异质晶簇、化石、骨骼、牙齿、石化的木头、镶在框里的甲虫和蝴蝶,以及数以千计的零散的昆虫残骸,只要轻轻一碰,它们就会变成粉末。

我父亲在剑桥的圣约翰学院读了动物学,后来不出众人所料成了那儿的研究员和理事。

他和我母亲于一八九七年相识,当年六月便结了婚,膝下有三个儿子,依次相差三岁:约翰、马丁和我。

我父亲留着大胡子,胡子后面总藏着浅浅的微笑。

我要到长大以后才会懂他的那些幽默,可那时候他的幽默感已经没了。

在那之前,他每句话我都当真,他因此常常被我逗得乐不可支。

在我整个童年时期,他一直都对鸡蛋很着迷。

他最初是把它们拿到外婆屋里去孵化,后来外婆不让了,他又把它们挪到外面的仓库棚里。

等到快孵出来时,他会把鸡蛋一个个拿起来,在上面写明是哪一栏哪只鸡在哪一天所下,然后把蛋壳剥掉,仔细研究里面的胚胎。

他还养过老鼠、鸽子、豚鼠、山羊,还有兔子;为了研究,他还自己种过金鱼草和豌豆。

对孟德尔的热爱和痴迷贯穿了他的一生。

他认为达尔文的理论存在缺陷,因为对于表型如何从一代传到下一代,必须有个合理的解释。

就连达尔文本人也这么认为。

他还从波或振动的图像中悟到了基因的概念。

他一生中从事过的职业更是五花八门,有的令人不屑,有的却又像英雄一样为人景仰。

所有这些都是拜他的好奇心和骨子里勤学好问的天性所赐。

他是科学的信徒,他要为所有疑问找到答案,他希望他的儿子也成为那样的信徒。

一九三一年刚到新几内亚的时候,我才二十七岁。

那时,我们家已经只剩下我母亲和我了。

对我来说,母亲已成了一个巨大的心理负担,她需要人关心,可又专横跋扈,就像只剩下一个臣民的暴君,不知道自己该索取什么,该付出什么。

以前的她可不是这样。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她温柔、甜美,还很年轻,尽管我是我们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个。

我记得,无论什么情况她都对我们的父亲言听计从,每件事都让他拿主意,对我们几个男孩提出的问题和请求,即使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她也不会擅自应允:我们能把关在罐子里的蜘蛛带进房间吗?我们能把果酱抹在石头上,看那些寄生蚁是如何驱赶别的蚂蚁,把果酱搬走的吗?我和她之间有种特殊的感情,因为她不想让我长大,而我也正好不想长大。

因为我的两个哥哥没让我看出长大是件多好的事。

约翰对父亲的话百依百顺,而马丁却几乎一句也不听。

在我看来,这两条路的前景都不怎么光明。

所以,我也就乐得继续赖在母亲膝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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