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着那辆道奇柯尔特把史蒂夫带去了城里。
女探员开车,另一个体形魁伟的白人小胡子坐在她身边,在小车里伸展不开手脚。
没人说话。
史蒂夫表面不动声色,心底却恼怒异常。
他凭什么要戴着手铐,这么不舒服地挤在车里呢?他现在明明应该在拿着冷饮,舒舒服服地待在简妮·费拉米的公寓里啊。
他们最好早点儿弄明白缘由,让这一切快些过去。
警察局位于巴尔的摩红灯区,是一栋粉红色的花岗岩建筑,附近林立着不少露天酒吧和色情店铺。
车子驶上坡道,进入局内的车库,和满库的警用巡逻车和柯尔特这类廉价小轿车停在一起。
下车后他们把史蒂夫带进电梯,领进楼上一间黄色墙面的无窗屋子,接着解开史蒂夫的手铐,把他一个人丢在了那儿。
史蒂夫猜他们把门锁了,但没去核实。
屋里有一张桌子和两张塑料硬椅。
桌上的烟灰缸里丢着两个烟蒂,都是带滤嘴的那种,其中一枚烟蒂上还有口红印子。
门上嵌着块不透明玻璃,史蒂夫看不见外面,但他猜想他们看得见里面。
看着烟灰缸,他真希望自己也抽烟。
在这么间黄墙面的牢房里总得干点儿什么吧,于是他就踱起步来。
他对自己说,不可能真出问题。
他看过传单上的照片,虽然有几分像他,却并不是他啊。
毫无疑问他是长得像强奸犯,但他要是和其他高个小伙儿站成一串儿,受害者绝不会把他挑出来。
毕竟那个可怜的姑娘肯定死死盯过那个混蛋很长时间,那家伙的脸早就烙刻进她的记忆里了。
她绝不会认错人。
但警察无权让他这么等着。
好吧,他们是得把他看成嫌疑犯,但他们没必要让他等一个晚上啊。
他是个守法公民呢。
他尽量往好处想。
这么走一遭也算是近距离接触了美国司法系统。
接下来他给自己辩护,这不也是个绝好的实践机会吗?等到将来他代表被控犯罪的委托人时,就很清楚警方拘留的道道啦。
他以前见过审讯室的样子,但和这次的感觉大不相同。
他当年才十五岁,被老师带着来投案。
他来警察局之后立即就承认了罪行,并对一切情况供认不讳。
警察看见他也受了伤,说明这不是单方面的殴打。
后来他的父母就把他接回了家。
那是他这辈子最羞耻的时刻。
父母走进屋子的时候,史蒂夫恨不得死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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