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星期天气渐渐转暖,到后来我甚至对这炎热心生厌烦。
全伦敦的人都伸长了脖子指望突然变天。
星期四晚上,天气终于变得凉快,引得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去透气。
我也是其中之一。
整整两天,我被热浪包围,恍恍惚惚,都没怎么出过门,要么和米尔恩太太还有格蕾西一道躲在阴凉的会客室里,一杯接一杯地痛饮柠檬水,要么索性拉上帘子,窗户大开,一丝不挂地躺在自己床上打盹。
就在这个美好的夜晚,西区的街道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略带寒意却也散发着自由的气息,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
我的钱包也快见底了,心里还惦念着第二天与弗洛伦丝的晚餐,我就琢磨着一定得把自己收拾得光鲜体面才行。
我洗了个澡,打上发油把头发梳得平整锃亮。
我穿上了那套禁卫军制服,我最喜爱的装束,鲜红色的短外套配有黄铜纽扣和滚边,再加上一顶干练小巧的军帽。
其实我不怎么穿这套行头。
尽管军人的肩章和腰带扣于我无关紧要,我依然有点担心哪天某个正牌军人认出了它们,命我速速归编。
说不定还有其他的紧急状况,我是说万一呢,比如我正巧在白金汉宫附近转悠的时候女王遇袭了,为解燃眉之急我就会被征召去完成个不可能的任务。
然而这套制服又能给我带来好运。
在伯灵顿拱廊街,它给我招来了那位大胆的绅士,他的一吻改变了我的命运;和米尔恩太太的初次会面,它还为我赢得了好感。
我想今晚要是能靠它赚进一枚金镑,那就心满意足了。
那晚的城市似乎有种奇妙的特质,与我身上的打扮格外相称。
凉爽的空气异常清新,我看见了朱红的唇色,蓝色的人身悬挂广告牌,还有紫色、绿色和黄色,是卖花姑娘推车里的花朵,缤纷的色彩将忧郁一扫而空。
这座城市就像一张巨毯,经过一只大手的拍打而焕然一新。
哪怕身在格林街的小房间里,我都能受到这股情绪感染。
人们和我一样,穿上了他们最好看的衣服。
身着艳丽长裙的姑娘们不是身姿袅袅,款款漫步于街道,就是坐在台阶或长凳上紧紧依偎着她们那头戴圆顶礼帽的俊俏情郎。
小伙们站在酒吧门口开怀畅饮,他们抹了发油的头顶在煤气灯下如丝绸般闪亮。
圆月就像一盏散发出粉色光晕的中国灯笼,低悬在苏荷区的上空,有几颗星星在一旁邪恶地眨着眼。
我穿着鲜红的制服一路闲逛,到了十一点钟,街上的行人变得稀稀拉拉,这次真是一点运气都没沾到。
有两三位男士似乎对我的打扮很有兴趣,还有个面相凶狠的男人尾随了我一个来回,从皮卡迪利跟到了七日晷区。
不过那几位男士还是被其他男妓勾走了,而那个面相凶狠的男人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于是我溜进一个有两个出口的卫生间把他给甩了。
在这之后我又差点邂逅了一个人。
正当我在圣詹姆斯广场的一根路灯柱下转悠时,一辆马车缓缓驶过,停了下来。
又过了会儿,它和我一样徘徊不前。
没有人从车上下来,也没有人进到车里。
车夫高耸的领子挡着脸,目光不曾离开过眼前的马。
然而漆黑车窗后的帘子还是微微动了几下,这下我就知道,有道来自车厢的目光正在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我。
我向前迈了几步,点了根烟。
因为一些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不做马车里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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