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附郭之县二:城内坊巷,东南属闽县;西北属侯官。
而鼓楼当三山之中,自鼓楼而南曰宣政街,至于还珠门。
自还珠门至南门,皆曰南门大街。
其东,闽县治之;其西,侯官治之;是为合治之街。
其外属闽县者为坊四:曰左一坊、左二坊、左三坊、南津坊,统铺八十有奇。
属侯官者亦坊四:曰左一坊、左二坊、右一坊、右三坊,统铺八十有奇。
其中街巷大小,经纬纵横,今昔殊称。
而俗又以里社别之,曰某境、某社焉。
今自其中旁及四隅,凡衙署、学校、坛庙、寺观,及古迹之已废者,皆系于其地。
序其次如下:
鼓 楼 《闽都记》作:全闽第一楼,即威武军门也。
《三山志》:本唐元和十年,观察使元锡所建州府也。
乾宁三年,州升为威武军,遂为威武军门。
宋嘉祐八年,给事元绛更为双门,上建楼九间。
熙宁二年,始创滴漏,有鼓角更点。
下为亭以翼之,左宣诏,右班春。
《万历府志》嘉祐间,火,安抚使杨长孺重建。
元泰定四年又火,重建,石柱四十四,长各二十八尺,广二尺八寸;楼高九十八尺,深十一尺,广二百八十尺。
《闽都记》:元至正二十三年,陈有定平章事,鼓楼鸱尾,吐气如雾。
明宣德二年,为大风所圯,御史方端命僧了心募缘重建,深广如旧,高减二尺,复置铜壶滴漏。
嘉靖四十三年,布政使陈大宾改建,南额曰:“海国先声”
;北额曰:“拱辰”
。
万历三十九年,左布政丁继嗣、右布政袁一骥重修,颜曰:“第一楼”
。
南额曰:“海天鳌柱”
;北仍旧。
以门直方山五虎,因杜中门,从左门出。
《通志》国朝顺治十八年,火,石柱俱坏。
康熙十一年,布政使何中魁重修,规制卑狭,非复前日之旧。
按:道光甲辰火,总督刘韵珂改用砖甃,如还珠门之制,按:《旧志》:建炎二年,江待制常申明约束,守漏四人,分两番值日。
贮漏水奁具中,候鱼珠落铜盘,乃移秤刻,即告户外报时者。
诸衙报牌九人,以鼓角匠轮差于外,只应告报。
直漏五人,分直五更,并以挝鼓人轮差。
奁具等物,五十日一涤。
昏时鼓角,八人各二十六声,为三叠。
挝鼓八人,角声止,乃各挝鼓为三通。
凡三角、三鼓而华。
四更三点及申刻,各吹角三声为小引,更以鼓点以钲。
铜钲款识云:“梁开平五年,岁次辛未,七月壬午朔,十三日甲午造,重者二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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