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又不精之咎,同于玄晏也。
寻班、马之为列传,皆具编其人姓名如行状。
尤相似者,则共归一称,若《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
范晔既移题目于传首,列姓名于传中,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
苟姓名既书,题目又显,是则邓禹、寇恂之首,当署为《公辅》者矣;岑彭、吴汉之前,当标为《将帅》者矣。
触类而长,实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而已。
魏书著书,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
是则自江而东,尽为卉服之地。
至于《刘昶》、《沈文秀》等传,叙其爵里,则不异诸华。
岂有君臣共国,父子同姓,阖闾、季札,便致土风之殊;孙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
求诸往例,所未闻也。
当晋宅江、淮,实膺正朔,嫉彼群雄,称为僣盗。
故阮氏《七录》,以田、范、裴、段诸记,刘、石、符、姚等书,别创一名,题为《伪史》。
及隋氏受命,海内为家,国靡爱憎,人无彼我,而世有撰《隋书?经籍志》者,其流别群书,还依阮《录》。
案国之有伪,其来尚矣。
如杜宇作帝,勾践称王,孙权建鼎峙之业,萧詧为附庸之主,而扬雄撰《蜀纪》,子贡著《越绝》,虞裁《江表传》,蔡述《后梁史》。
考斯众作,咸是伪书,自可类聚相从,合成一部,何止取东晋一世十有六家而已乎?
夫王室将崩,霸图云构,必有忠臣义士,捐生殉节。
若乃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
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靖之末,王谦、尉迥,玉折于宇文之季,而李刊齐史,颜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枉,而皆仍旧不改,谓数君为叛逆。
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昔汉代有修奏记于其府者,遂盗葛龚所作而进之,既具录他文,不知改易名姓,时人谓之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
及邯郸氏撰《笑林》,载之以为口实。
嗟乎!
历观自古,此类尤多,其有宜去而不去者,岂直葛龚而已!
何事于斯,独致解颐之诮也。
凡为史者,苟能识事详审,措辞精密,举一隅以三隅反,告诸往而知诸来,斯庶几可以无大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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