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四年七月丁亥朔,命将军阿密达等速定平凉。
阿密达奏言:王辅臣亲领精锐及秦州逃出余孽毕集平凉,庆阳群盗依山结垒。
臣以孤军前进,恐未易奏功。
乞敕将军贝勒洞鄂等酌量留兵驻守秦州,余兵尽会平凉;提督陈福及鄂尔多斯兵,令其攻取定边、固原并遏贼庆阳之援。
臣率在泾兵出白水,由平凉东面进攻,则下平凉较易。
上谕曰:兵贵神速,机不可失。
平凉逆贼闻大兵克取秦州,众心惊扰;我兵宜乘胜长驱,攻取平凉。
将军阿密达逗留不前,殊属非宜!
前曾添发兵马,近总督周有德又将红衣炮运送平凉,阿密达当克期攻取;如势有未便,当移会大将军贝勒等会商夹剿之策。
再敕提督陈福速取定边、固原,将军毕力克图等急定延安,移师平凉会剿。
庚寅,谕赦耿昭忠等罪。
上谕吏、兵二部:耿精忠背恩附逆,煽乱闽疆,荼毒生灵,罪恶重大;兄弟亲属,律应不赦。
但念其祖耿仲明于太宗文皇帝时航海归诚,效力行间,着有劳绩;其父耿继茂于世祖章皇帝时亦效力行间,镇守边陲。
今精忠虽行同禽兽,上负国恩;其弟昭忠、聚忠及亲属下人等道途越隔,实未同谋,竟尔株连,朕心不忍!
其概从宽典,尽释之。
所有官爵,悉令如故。
臣谨按:负国之贼,必加以族诛,用惩乱逆。
耿精忠世受深恩、叨袭王爵,不思竭诚守节、报塞高厚,乃妄行煽乱、荼毒封疆,恶极罪大;戮及九族,于法允宜。
况昭忠等系精忠亲弟,尤不可赦。
而我皇上犹悯其先人曾经效力,且念昭忠等道途隔远、未与同谋,免死宥■〈自上辛下〉,俾服职如故;即其他逆犯族属、法应同坐者,往往予之宽贷,不忍悉诛:如天好生之仁,诚度越千古矣。
将军毕力克图奏复延安。
毕力克图率兵自绥德趋延安,六月二十五日逼城而陈贼宵遁,遂入延安;乃分兵追贼,于宜川县斩获甚众,连复宜川、保安、塞安、安定诸县。
申谕王辅臣。
敕曰:吴三桂为逆,人心惊扰,怀疑瞻顾者多;惟尔知守臣节,出首逆书,遣子继祯入奏,朕甚嘉之!
是用锡尔世职、官尔子卿贰,以励忠悃。
后经略莫洛率师进蜀,调遣失宜,变生仓卒;尔被逼胁,陷于叛乱。
朕闻之,未忍加诛,即遣尔子往谕。
盖谓尔封疆旧臣、屡受国恩,自当悔祸来归;不意尔反生疑畏,窃踞如故,殊负朕至诚恻怛之怀。
近大将军率诸将已破秦州,蜀寇相率窜遁;平逆将军又取延安,兰州、巩昌以次底定。
大兵云集,平凉灭在旦夕。
但平凉兵民皆朕赤子,克城之日必多杀伤;以尔之故而驱民于锋镝,朕甚不忍!
今复勒尔自新;若果输诚而来,岂惟洗涤前非,兼可勉图后效。
尔标下官兵及地方文武官民,诸当坐者,概行宽宥;其拘留祝表正之罪,悉赦除之。
朕为百姓主,务期保全,以靖民生;慎毋惛瞀,自干天讨。
负此殊恩,虽悔曷追!
尔其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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