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四年八月戊午,命大将军贝勒洞鄂等接应汉中兵。
总督哈占奏:前闻将军席卜臣等兵出汉中、屯洋县,随遣人侦探;今据报,席卜臣果离汉中,但不知归自何路?臣已启知大将军贝勒等,一面檄将军佛尼勒停止进兵。
上谕:佛尼勒分兵六百与驻守宝鸡副都统阿尔佑兵共为一军,令阿尔佑统辖,严防栈道诸险要;余兵着佛尼勒、鄂泰等领至西安,如得席卜臣等归路确信,即以兵往迎。
大将军贝勒洞鄂等见统大兵驻秦省,作何接应席卜臣等俾全军而归,与总督哈占等筹度以行。
己未,诏责总督哈占。
哈占奏:兴安叛兵已与蜀寇合,攻陷旧县关,将逼西安;南山郡盗又分出各口。
乞敕大将军贝勒洞鄂、将军毕力克图等速发兵应援,见驻河南副都统龚图亦乞遣至。
上责之曰:始,王辅臣叛,朕以兰州要地关系三边,令哈占发兵镇守。
哈占称西安要地,不便发兵;致兰州诸处沦陷,三边动摇。
继哈占复以西安要地,屡疏请兵;因将荆州大兵陆续调赴西安,遂致荆州、彝陵兵力单弱。
又延安为诸路要冲,曾命鄂善、周有德等驻守;哈占又诳奏鄂善等兵少,留之西安,致延安陷没。
哈占封疆大臣,每当议事,不一体筹度;但于己身所在常欲增兵自卫,不求速定地方,贻误匪小。
今又称叛兵与蜀寇合,欲调诸将军兵悉赴西安;是哈占但知有西安,置他处于度外矣。
且蜀寇何能便与兴安叛兵合;即至西安,不过因诸将齐赴平凉,故为声扬,欲乱我军心、分我势耳。
诸将当益急攻平凉,勿得稍缓。
辅臣未灭,西安、潼关亦宜增兵剿御。
近理藩院郎中瑚什巴调蒙古兵赴太原,将军乌丹可率所部兵速赴潼关,与根特、鄂尔博西等协守。
又蒙古鄂尔多斯土默特兵见驻榆林,着理藩院员外郎拉笃佑率此二部兵速赴西安。
若鄂尔多斯兵必不可行,即留与总兵官许占魁统领,仍驻榆林。
己卯,遣和硕额驸耿聚忠赍敕谕耿精忠。
敕曰:皇帝敕谕耿精忠:尔祖父宣力累朝,勋猷茂着;俾世袭王爵,格外加恩。
逮尔父没,令尔袭封,仍镇闽疆。
方谓尔克绍前猷,殚忠报国;不意尔反为吴逆狡谋所惑,**土地、戕害生民。
朕犹念尔祖父前功,不忍遽绝;将尔在京诸昆弟及所属人员概行宽宥,给还官职,恩礼如常。
今大兵云集,事势昭然;尔自知之。
朕复念尔变乱必有所由,或为逼迫所致;故复下敕书,遣尔弟聚忠赍至军前明谕朕意。
尔若悔罪率众归诚,当复尔王爵,仍旧镇守。
所属人员,职任如故;兵民人等,照前安插。
倘能剿除海寇、共奏肤功,仍优叙赏赉。
使臣周襄绪等为尔羁留,或别有故;朕不介意。
朕以诚心待天下,断不食言;尔毋听信煽惑之言,终怀疑惧,负朕始终保全至意。
又谕兵部曰:今遣耿聚忠赍敕赴大将军康亲王杰书军前招抚耿精忠,其招抚事宜,王与聚忠悉心谋议,相机速行;俾闽省生民,早离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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