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慧品第四-《六祖坛经》

定慧品第四(第1页)

师示众云:善知识,我此法门,以定慧为本。

大众勿迷,言定慧别。

定慧一体,不是二。

定是慧体,慧是定用。

即慧之时定在慧,即定之时慧在定。

若识此义,即是定慧等学。

诸学道人,莫言先定发慧,先慧发定,各别。

作此见者,法有二相,口说善语,心中不善,空有定慧,定慧不等。

若心口俱善,内外一如,定慧即等。

自悟修行,不在于诤。

若诤先后,即同迷人。

不断胜负,却增我法,不离四相。

善知识,定慧犹如何等?犹如灯光。

有灯即光,无灯即暗。

灯是光之体,光是灯之用。

名虽有二,体本同一。

此定慧法,亦复如是。

师示众云:善知识,一行三昧者,于一切处行住坐卧,常行一直心是也。

《净名经》云:直心是道场,直心是净土。

莫心行谄曲,口但说直,口说一行三昧,不行直心。

但行直心,于一切法,勿有执著。

迷人著法相,执一行三昧,直言常坐不动,妄不起心,即是一行三昧。

作此解者,即同无情,却是障道因缘。

善知识,道须通流,何以却滞?心不住法,道即通流。

心若住法,名为自缚。

若言常坐不动是,只如舍利弗宴坐林中,却被维摩诘诃。

善知识,又有人教坐,看心观静,不动不起,从此置功。

迷人不会,便执成颠。

如此者众。

如是相教,故知大错。

师示众云:善知识,本来正教,无有顿渐,人性自有利钝。

迷人渐修,悟人顿契。

自识本心,自见本性,即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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