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木工郑五1-《阅微草堂笔记》

第14章 木工郑五1(第1页)

滦阳消夏录(五)

(54则)木工郑五郑五,不知何许人也,携母妻流寓河间,以木工自给。

病将死,嘱其妻曰:“我本无立锥地,汝又拙于女红,度老母必以冻馁死。

今与汝约:有能为我养母者,汝即嫁之,我死不恨也。”

妻如所约,母借以存活。

或奉事稍怠,则室中有声,如碎磁折竹。

一岁,棉衣未成,母泣号寒。

忽大声如钟鼓,声动墙壁。

如是者七八年。

母死后,乃寂。

负心背德之狱佃户曹自立,粗识字,不能多也。

偶患寒疾,昏愦中为一役引去。

途遇一役,审为误拘,互诟良久,俾送还。

经过一处,以石为垣,周里许,其内浓烟坌涌,紫烟赫然;门额六字,巨如斗。

不能尽识,但记其点画而归。

据所记偏旁推之,似是“负心背德之狱”

也。

债鬼世称殇子为债鬼,是固有之。

卢南石言:朱元亭一子病瘵,绵缀时,呻吟自语曰:“是尚欠我十九金。”

俄医者投以人参,煎成未饮而逝,其价恰得十九金。

此近日事也。

或曰:“四海之中,一日之内,殇子不知其凡几,前生逋负者,安得如许之众?”

夫死生转毂,因果循环,如恒河之沙,积数不可以测算;如太空之云,变态不可以思议。

是诚难拘以一格。

然计其大势,则冤愆纠结,生于财货者居多。

老子曰:“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人之一生,盖无不役志于是者。

顾天地生财,只有此数,此得则彼失,此盈则彼亏。

机械于是而生,恩仇于是而起。

业缘复起,延及三生。

观谋利者之多,可以知索偿者之不少矣。

史迁有言:“怨毒之于人甚矣哉!”

君子宁信其有,或可发人深省也。

里妇新寡里妇新寡,狂且赂邻媪挑之。

夜入其闼,阖扉将寝,忽灯光绿暗,缩小如豆,俄爆然一声,红焰四射,圆如二尺许,大如镜,中现人面,乃其故夫也。

男女并敫然仆榻下。

家人惊视,其事遂败。

或疑嫠妇堕节者众,何以此鬼独有灵?余谓鬼有强弱,人有盛衰。

此本强鬼,又值二人之衰,故能为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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