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巨人立墓3-《阅微草堂笔记》

第19章 巨人立墓3(第1页)

快哉行

先高祖集有《快哉行》一篇,曰:“一笑天地惊,此乐古未有。

平生不解饮,满引亦一斗。

老茸昔媚珰,正士皆碎首。

宁知时势移,人事反覆手。

当年金谷花,今日章台柳。

巧哉造物心,此罚胜枷杻。

酒酣谈旧事,因果信非偶。

淋漓挥醉墨,神鬼运吾肘。

姓名讳不书,聊以存忠厚。

时皇帝十载,太岁在丁丑,恢台仲夏月,其日二十九,同观者六人,题者河间叟。”

盖为许显纯诸姬流落青楼作也。

初,诸姬隶乐籍时,有以死自誓者。

夜梦显纯浴血来曰:“我死不蔽辜,故天以汝等示身后之罚。

汝若不从,吾罪益重。”

诸姬每举以告客,故有“因果信非偶”

句云。

堕马者先四叔父栗甫公,一日往河城探友。

见一骑飞驰向东北,突挂柳枝而堕。

众趋视之,气绝矣。

食顷,一妇号泣来,曰:“姑病无药饵,步行一昼夜,向母家借得衣饰数事。

不料为骑马贼所夺。”

众引视堕马者,时已复苏。

妇呼曰:“正是人也。”

其袱掷于道旁,问袱中衣饰之数,堕马者不能答;妇所言,启视一一合。

堕马者乃伏罪。

众以白昼劫夺,罪当缳道,将执送官。

堕马者叩首乞命,愿以怀中数十金,予妇自赎。

妇以姑病危急,亦不愿涉讼庭,乃取其金而纵之去。

叔父曰:“果报之速,无速于此事者矣。

每一念及,觉在在处处有鬼神。”

巨盗齐舜庭齐舜庭,前所记巨盗齐大之族也。

最剽悍,能以绳系刀柄,掷伤人于两三丈外。

其党号之曰“飞刀”

其邻曰张七,舜庭故奴视之,强售其住屋广马厩,且使其党恐之曰:“不速迁,祸立至矣。”

张不得已,携妻女仓皇出,莫知所适,乃诣神祠祷曰:“小人不幸为巨盗逼,穷迫无路。

敬植杖神前,视所向而往。”

杖仆向东北。

乃迤逦行乞至天津,以女嫁灶丁,助之晒盐,粗能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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