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闻近者诸军制为马黄、克头、锹头、神劲、神臂弩之属,
以破其骑射之能;制为木叉、沙栏、拒马、鹿角之属,以破其邀劫之速。
其术似也!
盖弩能发矢于数百步之外,使彼之骑射不得以及于我也。
然皆用于步人,而步人素非马军之敌。
车能御敌骑之邀劫,而使敌之骑军不得以覆于我也。
然皆病于重滞,而非一士一卒之所能独举。
故弩之弊在于步人必有捍蔽,斯可后伏。
臣之轻车,非弩之捍蔽欤?车之弊弊于重滞,或有搬挈,皆成弃物。
臣之轻车,非物之轻捷欤?张骑为翼,有所不能掩;附火于箭,有所不能烧,车之用固妙于当代矣。
然车可以制敌骑之冲突,而不能追迫虏骑,而置于必死之地;车可以遏虏骑之邀击,而不能暗陷虏骑,而纳于必败之域。
彼有为铁蒺藜之具,使马足受刺而连颠于道路矣。
然铁蒺藜之锥尖而且小,马足上覆则深没入土,而不足以透其蹄甲之坚也。
彼有为木蒺藜之具,使马足中毒而联覆于队伍矣。
然木蒺藜之锥钝而不利,马足受浅则锋角摧折,而不足以破其蹄甲之厚也。
彼复有造为守城之具,曰连板茅针,上有一锥,下置一板,或者以之而陷骑。
然败于丑形而易见,下马步行可拾而取,上马乘骑可望而避,而不足以陷骑也。
彼有造为守城之具,名曰鹅项茅针,首尾有锥,而身腰两曲,或者以之而陷骑。
然败于筌插之不坚,受压于东则斜倒而西,受压于南则斜倒而北,而不足以陷骑也。
彼有所谓铁皂角者,锋固利矣,而枝柯之软,无所取材。
复有所谓铁菱角者,制固美矣,而尘沙之陷,无所施巧。
然则皆不可以陷骑,而何以制之邪?曰铁蕈、曰竹贮而已。
夫所谓铁蕈者,上锥下平,状若木蕈,蹋之则下不入土,压之则上可入肉,锥缀于番马蹄甲之下,而不容取剔。
是谓铁蕈。
夫所谓竹贮者,一球六锋,状如鼠黏,四围有锥而可破蹄甲,中间有蒂而不没尘土。
马蹄及之,则上尖下圆而牢不可破;马足踢之,则六方有锋而左右中毒。
而不可以手握,而恐其伤人;不可以帛裹,而恐其脱颖。
是谓竹贮。
惟是药之以锥,而所中则与药俱中;筒之以竹,而欲放则倒筒而放。
夫马之为物,非人可比。
一马或颠,则左牵右绊,而百马皆颠;一骑或覆,则前挨后触,而百马皆覆。
无他,互相控制,故众倒不容以自支;交相逼匝,故连蹶不能以自止。
惟能以轻车之制,而绝其骑之不可来,复以铁蕈、竹贮之具,而陷其骑于不可去。
敌虽圣智,亦有所不可逃矣。
此臣所谓陷骑之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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