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水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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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水下

△又东过槐里县南,又东,涝水从南来注之。

渭水迳县之故城南。

《汉书集注》,李奇谓之小槐里。

县之西城也。

又东与芒水枝流合,水受芒水于竹圃。

东北流,又屈西北入于渭。

渭水又东北迳黄山宫南,即《地理志》所谓县有黄山宫,惠帝二年起者也。

《东方朔传》曰:武帝微行,西至黄山宫,故世谓之游城也。

就水注之。

水出南山就谷,北迳大陵西,世谓之老子陵。

昔李耳为周柱下史,以世衰入戎,于此有冢,事非经证。

然庄周著书云: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

是非不死之言。

人禀五行之精气,阴阳有终变,变无不化之理。

以是推之,或复如传。

古人许以传疑,故两存耳。

就水历竹圃,北与黑水合。

水上承三泉,就水之右,三泉奇发,言归一渎,北流左注就水,就水又北流注于渭。

渭水又东合田溪水,水出南山田谷,北流迳长杨宫西,又北迳盩厔县故城西。

又东北与一水合,水上承盩厔县南泉,北迳其县东,又北迳思乡城西,又北注田溪。

田溪水又北流注于渭水也。

县北有蒙茏渠,上承渭水于郿县东,迳武功县为成林渠。

东迳县北,亦曰灵轵渠,《河水书》以为引堵水,徐广曰:一作诸川,是也。

渭水又东迳槐里县故城南。

县,古犬邱邑也,周懿王都之,秦以为废邱,亦曰舒邱,中平元年,灵帝封左中郎将皇甫嵩为侯国。

县南对渭水,北背通渠。

《史记·秦本纪》云: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

秦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大赤三日。

《洪范五行传》云:赤者,火色也,水尽赤,以火沴水也。

渭水,秦大川也,阴阳乱,秦用严刑败乱之象。

后项羽入秦,封司马欣为塞王,都栎阳;董医为翟王,都高奴;章邯为雍王,都废邱,居槐里,为三秦。

汉祖北定三秦,引水灌城,遂灭章邯,三年,改曰槐里,王莽更名槐治也。

世谓之为大槐里,晋太康中,始平郡治也。

其城递带防陆,旧渠尚存,即《汉书》所谓槐里环堤者也。

东有漏水,出南山赤谷。

东北流迳长杨宫东,宫有长杨树,因以为名。

漏水又北历苇圃西,亦谓之仙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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